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充分发挥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学校科研处、计划财务处将根据《西安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西文理校发【2018】73号)第五章第二十条规定,于2019年开展横向课题执行情况清查及结余资金处理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清查及处理范围
1.对超出横向合同约定完成时间未在科研处办理结题手续的横向课题进行清查。
2.已完成合同任务并在科研处办理了结题手续的横向课题进行结余资金进行处理。
二、工作安排
1.超出横向合同约定完成时间未在科研处办理结题手续的横向课题,请于2019年6月30日前填写《西安文理学院横向项目结题说明》在科研处办理结题手续。名单详见《横向课题执行情况汇总表》。
2.已完成合同任务并在科研处办理了结题手续的横向课题,负责人可申请将项目结余资金90%作为项目组奖励津贴由负责人根据项目组成员的贡献具体分配;其余经费可继续留归项目组用于科研工作,但不得再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等支出,并在半年内支出完成。名单详见《横向课题执行情况汇总表》。
3.对于超出横向合同约定完成时间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横向课题以及完成合同任务并办理了结题手续的横向课题,需于2019年11月30日前支出完成项目结余资金,学校在年末年度资金结转时对未支出完成的资金将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于学校科研管理工作。
因此项工作涉及到主持人的个人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一位课题主持人。
附件:1.西安文理学院横向项目结题说明
2.横向课题结余资金处理申请表
3.横向课题执行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