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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西安市2025年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西安市2025年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根据《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资金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24〕57号),现就申报西安市2025年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方向一:符合“三项改革”实施范围的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团队,以自有科技成果设立企业进行成果转化

方向二:其他科技人才创业团队,以自有科技成果设立企业进行成果转化

二、支持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辖区内(包含西咸新区)依法注册、纳税,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本次支持方向一和方向二,以自有科技成果设立企业进行成果转化,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成立日期在2019年10月1日以后)。

(三)申报企业创始股东实缴资金(项目申报企业申报项目时全部股东的实缴资金)不低于申报项目预期总投入的10%。

(四)项目具有良好的开发价值及产业化前景,商业计划及技术路线清晰,实施方案合理。

(五)项目相关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和纠纷。

(六)项目负责人具有坚韧的创业精神和一定的技术服务和产品开发经验,对产品市场前景有清晰的认知。

三、支持重点

(一)重点支持领域:符合西安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技术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新兴产业领域;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未来显示、未来网络、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领域。

(二)三项改革”科技成果在西安市内转化落地的科技型企业;项目承担企业的相关技术开发应用成熟度较高,申报项目在先投阶段执行期内应完成小试中试等成果熟化环节,并进入市场化发展阶段,原则上产品或服务应实现一定预期销售收入

(三)项目申报单位或技术核心团队拥有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申报项目相关的技术合同积累多、技术属性强、成效显著;在先投阶段执行期内能够预期获得合格外部风险投资机构一定规模投资的

四、支持标准

单个科技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该成果转化项目预期总投入的50%,且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五、转股数量

类型

转股数量

举例

备注

创始股东实缴资金与申报项目预期总投入之比

转股时西安财金投资主体获得项目承担企业的股权比例

符合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以自有科技成果设立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本次支持方向一和方向二

如创始股东实缴资金与申报项目预期总投入之比为10%,转股时西安财金投资主体获得项目承担企业20%的股权;创始股东实缴资金与申报项目预期总投入之比在10%的基础上每增加1%,转股时西安财金投资主体获得项目承担企业的股权在20%的基础上相应减少1%,最低比例为5%

10%(至少)

20%

/

20%

10%

≥25%

5%

六、申报程序

本次征集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采取线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24日。

(一)线上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须通过“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注册登录后线上申报,由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法人审核。

(二)形式审查。在线申报完成后,方向一的申报项目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推荐单位,在管理系统选择“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推荐”,直接提交市科技局审查。方向一的项目申报单位须注意,在《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7中,须提供相应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推荐单位出具的正式盖章推荐函扫描件方向二的申报项目由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推荐部门,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在管理系统初步审查通过后,再提交市科技局审查,无须提供《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7对应推荐函扫描件材料

(三)资料报送。项目通过评审及有关程序确认立项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在管理系统下载《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打印盖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金融与服务业推进处。涉及推荐单位的,推荐单位须审核盖章。未立项项目,无须报送项目纸质申报材料。

七、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西安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西安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承担市科技局在研前资助类项目,未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被纳入市科技局失信名单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项目。

(二)申报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科发〔2023〕43号)第3章第9条“项目申报”有关规定,且不得违反第3章第10条“项目查重机制”有关规定。“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可自动开展项目查重,如有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29-86786631)。

(三)申报方向一的团队,请于10月24日前与科研处成果与技术转移中心沟通

联系人:汪晓阳,电话1870292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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