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办函智〔2020〕59号)要求,贯彻方红卫书记“六个打造”奋斗目标,挖掘全市科技人才和创新资源,鼓励科技人才服务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创新资源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进一步彰显我校服务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特色,做“最懂西安大学”,为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谱写新时期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智库支撑和技术支持,特启动202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文理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依据《西安市打造内陆改革开放人才高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市办字〔2020〕70号)文件精神,响应西安市科技局关于高校院所千名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指导、项目合作和协同攻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学科专业优势,进一步落实“有组织的科研”工作思路,重点扶持高校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领域的研究。研究选题要密切联系企业需求,研究内容要围绕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技术转移、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导向,紧密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和现实中的关键问题,开展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的创新性研究。
二、项目类别
202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文理专项”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执行期限:2年。
三、申报条件
重点项目项目必须有处于在研阶段,且已与本地企业(独立法人)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或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协议或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申报单位须对本单位所有项目进行审查。
一般项目项目必须有处于在研阶段,且已与本地企业(独立法人)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或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至今),协议或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申报单位须对本单位所有项目进行审查。
同等条件下,对申硕学科、40岁(含)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和女性科学家主持的项目优先支持。
四、项目立项
科研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
五、项目结题基本要求:
项目验收时需完成项目研究报告并下列条件之一,各结项条件互通,可等比例置换。
A.重点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验收须申报获准省部级及以上项目2项;或发表与所主持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C级及以上论文4篇;或转化发明专利2项;或被广泛采用的应用型成果1项(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年,需提供审计报告);或签订横向项目,累计到账经费4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重点项目验收须申报获准省部级及以上项目2项;或发表与所主持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C级及以上论文2篇;或转化实用新型以上专利2项;或成果被厅局级以上单位采纳2项(需提供符合要求采纳证明);或签订横向项目,累计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
B.一般项目:自然科学一般项目验收须申报获准省部级项目1项;或发表与所主持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C级及以上论文2篇;或转化发明专利1项;或被广泛采用的应用型成果1项(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年,需提供审计报告);或签订横向项目,累计到账经费2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一般项目验收须申报获准省部级项目1项;或发表与所主持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C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转化实用新型以上专利1项;或成果被厅局级以上单位采纳1项(需提供符合要求采纳证明);或签订横向项目,累计到账经费5万元以上。
六、有关要求
1.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课题负责人允许参与1项他人申报的课题;非课题负责人最多参与两项课题申报。课题组参与人数不能超过5人。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1项项目,在研的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文理专项”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课题申报。
3. 2022年西安文理学院“文理专项”项目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西安文理学院”,项目阶段性成果,必须标注“西安市科技计划文理专项+项目编号”字样,否则不予结题。
4.项目申报者须认真填写相关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 项目申报书由各学院集中收取,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论证后,纸质版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6月28日17点前一并报送科研处,并填报《西安市科技计划文理专项项目申报统计表》(详见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
5.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联系人:李广文 徐灵书 联系电话:88219308
附件:1.《西安市科技计划文理专项项目申报书》
2.《西安市科技计划文理专项项目申报统计表》
科研处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