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我校科技创新能力与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推动高质量专利成果培育与转化,激发广大教师参与高价值专利申报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现就组织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学校优势学科和重点研究领域,遴选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性、技术先进性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高价值专利,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推动形成一批高质量、高转化潜力的自主知识产权,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二、支持政策
学校设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项经费,对通过评审的高价值专利申报予以资助,主要用于支持专利申请过程中发生的专利代理费(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官方费用由发明人承担)。资助项目不设名额限制,根据申报质量择优确定资助对象。
三、重点支持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新材料与化学工程、生物技术与医药健康、智能制造与自动化、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新能源技术、文物保护与数字化技术。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二)申报人须提交完整规范的技术交底书,内容应涵盖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具体实施方式等核心要素,确保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创新性和可实施性。
申报人须先进行自主查新或委托查新,提交
五、申报方式及评审程序
请各学院统计有意申报的老师,于4月24日前将名单发至指定邮箱(226528580@qq.com),有意申报的老师于5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发至指定邮箱(226528580@qq.com)。
申报材料包括技术交底书(Word版及PDF版各一份,命名格式为“学院-姓名-专利名称”)和联系人信息文件。
科研处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考察技术创新性、技术先进性、产业化前景、专利稳定性及成果转化潜力等指标,择优确定拟资助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支持。
六、受资助项目需承担的责任
1.受资助项目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三项改革”的项目申报、成果发布、成果路演等成果推广活动。具体活动信息以活动相关通知为准。
2.受资助项目必须录入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数据库。
3.受资助项目在必须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专利免费开放许可。
七、工作要求
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西安文理学院学校科研处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