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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6年度陕西省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民生保障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动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和全省民政会议工作部署落地落细,深度研究新时代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陕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和陕西省民政厅(以下简称“省民政厅”),联合设立2026年度陕西省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民生保障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民政领域“投资于人”的实践路径研究

2.少子化、老龄化背景下的民政对策研究

3.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研究--以陕西为例

4.民政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标准研究

5.标准支撑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

6.数智化政务服务民生建设路径研究

7.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制度机制研究

8.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9.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研究

10.新形势下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政策研究

11.新时代社会救助高效监督的实现路径

12.婚姻支持政策研究

13.婚介服务健康发展的治理路径研究

14.救助管理区域一体化工作模式研究

15.农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现状及发展研究

16.陕西省殡葬执法现状及能力建设研究

17.全省农村公益性墓地现状及发展研究

18.陕西省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现状、制约因素与推进策略研究

19.陕西省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方法路径研究

20.2026年-2035年陕西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研究

21.养老金融发展的现实困境和对策研究

22.老龄和养老服务领域技术标准体系研究

23.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研究

24.健全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制度研究

25.困境儿童监测预警研究

26.困境儿童监测评估干预体系研究

27.慈善组织助力农村养老的可行性路径研究

28.福利彩票代销行为规范管理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民政厅联合组织实施,面向陕西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每个单位限报 3 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含)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件格式)、《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一并报送。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民政厅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每个项目资助1-1.5万元,资助经费在项目结项后,由省社科联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对于结项评定为优秀的项目,追加一定的研究经费。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2026年7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成果,完成课题调研报告初稿。项目成果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体现研究人员较高的研究水准,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及不少于3000字的调研报告(或决策咨询建议);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项目结项前,需以第一作者名义在公开刊物、报纸理论版或厅局级以上内刊刊发与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一篇,或主要观点被设区市级以上(含)党委政府、省级部门、高端智库等采纳应用。结项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评定为优秀项目。(1)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通过省社科联主办的《社科要报》等途径,报送省委省政府,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2)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文章的;(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和《求是》《新华文摘》等国家级期刊和理论媒体发表或被转摘的;(4)出版著作的;(5)中期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含科普作品);(6)在《中国民政》《民政文选》《当代陕西》《陕西经济研究》《调研与决策》等相关部省级刊物投稿刊发的。

(三)相关研究要强化基层走访调研,注重与民政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要有新发现、新观点、新见解,在政策研究领域有新内容和新方法。研究成果要具有理论性、前瞻性、指导性、操作性,能够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际举措。课题调研报告或参评论文必须为从未在报刊、杂志等媒体发表,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的原创稿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四)省社科联、省民政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民政厅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项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民政厅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民政厅将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鉴定为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五)项目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27上午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


联系人:尹老师 88219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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