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 〔2025〕12 号)及教育厅相关申报工作通知要求,科研处组织了2025年我校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推荐申报工作。经各学院初审、科研处形式审查、报请校学术委员会同意,现对拟推荐参评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推荐成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有关证据等,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一概不予受理。异议材料请送至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