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全面落实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按照《西安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优化方案》(市政办发〔2025〕33号)、《西安市科技计划“文理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持续推进“高校院所人才服务企业”工程走深走实,支撑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就2026年西安市科技计划“文理专项”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2026年西安市科技计划“文理专项”项目具体分为四类:
(一)产业教授专项
1. 项目定位
产业教授专项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破解企业技术难题为宗旨,聚焦关键技术的协同攻关。专项工作将主动、及时地对接企业技术需求,重点推进与西安市内重点产业链相关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的务实合作。
2. 申报主体
已与学院签署合作协议,或由学校正式聘任的产业人才及相关专家。在此基础上,申报人应积极参与推动高校院所科研成果转化,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协同推进关键技术攻关相关工作。申报人出具书面配套资金承诺函,企业资金配套比例不低于1:1。
(二)科技副总专项
1.项目定位
科技副总专项旨在增强高校与企业整合创新资源、组织技术攻关、优化创新管理等能力,深化产学研合作,实现高校与行业企业资源的优势互补。最终将科技副总打造为校企创新资源的“交换机”和产业技术瓶颈的“破冰船”,推动企业实现技术自主可控与研发效能倍增。
2. 申报主体
各二级学院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原则上应为秦创原梧桐树科转专员或省、市认定技术经理人资格或产业链博士服务团团长等人员。
(三)青年博士服务企业专项
1.项目定位
青年博士专项项目聚焦青年博士群体的科研潜力与创新活力,以培养高素质科研人才、推动前沿领域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核心目标,为青年博士搭建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平台,助力其在学术领域站稳脚跟,同时为相关行业和区域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与技术保障。
2.申报主体
各二级学院近5年引进的青年博士,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在相关研究领域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文或取得过一定的科研成果。
男性年龄≤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校企合作攻关专项
1.项目定位
校企合作攻关专项以服务西安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或规上企业技术需求为牵引,依托校企合作平台,针对企业的核心技术关键问题开展应用研发,具有扎实研究基础或较好的应用前景,成果转化成熟度较高,可持续深入研究及转化。
2.申报主体
各二级学院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教师,各科转专员、技术经理人和服务西安市重点产业链博士等相关人员。
二、资助额度及执行时间
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执行期限1年。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人须认真填写相关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项目可行性报告(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五份连同电子版11月3日11点前一并报送科研处,《西安市科技计划文理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由学院统一填报,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电子版发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人需同时提交正式企业技术合作合同电子版。
3.科研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对限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公示。
四、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项目,主持和参与科技“文理专项”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不支持在研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文理专项”及社科“文理专项”项目负责人申请。审核工作由项目申请学院负责。
2.截止目前,应结题未结题的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以及以上两类项目出现验收结论不通过或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需与本地企业(独立法人)签订技术合作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月至2025年9月),合同尚在有效期内,且项目必须处于在研阶段。杜绝不同教师在项目申报中均与同一企业合作的情况出现。
4.各申报学院及参与学院要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5.项目立项后将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结题要求按照西安市科技局下达的绩效目标进行结题验收。项目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西安文理学院”,必须标注“西安市科技计划文理专项+项目编号”字样,否则不予结题。
纸质和电子材料交予贾楠,电话:18829220016
以上未尽事宜请咨询科研处王留昌,联系电话:88259856
科研处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