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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华职业教育社工作的意见精神,服务陕西高质量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和陕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以下简称“省中华职教社”)合作开展 2025 年度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专项研究合作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建议如下:
一、课题指南
1.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在陕传承与创新研究
2.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对高职院校专业建设的启示研究
3.延安时期党的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研究
4.陕西省职业教育领域统一战线工作研究
5.职业院校贯通式培养的陕西实践研究
6.陕西省推进职业教育社会第三方评价的策略研究
7.基于人口与产业发展的陕西省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研究
8.陕西省职业教育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案例研究
9.职业教育助力区域经济发展路径研究
10.人工智能背景下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
11.职业教育标准出海实践路径研究
12.世界中国学视域下的“中文+职业技能”教育研究
13.现代职业教育赋能人口高质量发展研究
14.AI 驱动下职教思政教育生态重构研究
15.区域产业结构升级与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动态适配机制研究
16.陕西省职业教育“一体两翼”实施路径与典型案例研究
17.高等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政策执行评估研究
18.陕西高等职业院校关键办学能力提升路径研究
19.职业教育普职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陕西实践路径和模式研究
20.产教融合共同体构建中职业院校思政教育的价值整合机制研究
21.陕西高职院校“大思政”育人体系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22.陕西高职院校深化先进制造领域产教融合机制研究
23.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运行机制及建设模式研究
24.市域产教联合体运行机制及推进路径研究
25.陕西高职教育服务“一带一路”的国际合作路径研究
26.陕西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贯通培养的实践路径研究
27.陕西地市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28.陕西高职院校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
29.陕西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践与探索
30.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模式探索的陕西实践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中华职教社联合组织实施,面向省内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进行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每单位限报 3 项。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副处级以上(含)职务或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各项目管理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申报书》(WORD 文件格式)、《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 文件格式)一并报送。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中华职教社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每个项目资助 1 万元,资助经费在项目结项后,由省社科联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项目成果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体现研究人员较高的研究水准,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 3 万字左右的书面研究报告和 3 千字左右的压缩版报告,以及 1.5-2 千字的建言献策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项目研究相关的学术成果时,应注明本项目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二)省社科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中华职教社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未经省中华职教社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中华职教社根据需要选派人员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中华职教社将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并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五)项目申报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 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老师 尹老师
联系方式:(029)88219308
科研处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