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拟推荐参评的成果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8月2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推荐成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有关证据等,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一概不予受理。异议材料请送至科研处成果科。
联系人:科研处成果科
电话:029-88272304
邮箱:2265285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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