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4年度“陕西审计”合作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搞好审计理论研究工作,促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陕西省审计厅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 “2024年度陕西审计”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陕西省审计干部队伍培养及其提升规划

  2.审计促进陕西 “ 四个经济”发展研究

  3.陕西国有企业投资效益及其审计研究

  4.陕西地方重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及风险治理审计研究

  5.巡审联动机制研究

  6.审计成果发现及其利用研究

  本研究项目不得自拟题目;研究内容和框架设计均需围绕国家审计展开, 以应用研究为主。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审计厅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 一 )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2. 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未进入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 二 )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时进行。

  线上申报方式:各项目负责人通过 “ 陕西省社科网”业 务系统中的 “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系统”进行 申报。用户名为注册 “ 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 时 填写的手机号,获取手机验证码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及资料, 待管理单位审核。各单位管理员对申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并完成提交。

  线下申报方式: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 ( 一式三份)、《论证活页》( 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科普部。电子版(WORD 文件格式)《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一并报送。相关资料表格在 “ 陕西省社科网 ”(http://www.s xsskw.org.cn/zlxz/)下载。

  三、项目立项及经费资助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审计厅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 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具体立项数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本项目每项资助 1 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 一)本研究项目周期为: 自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每个课题形成一份不少于 3 万字的研究报告和一份 2000 字左右的成果摘要报告,电子版同时报送。

  ( 二)省社科联、省审计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审计厅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 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审计厅在项目立项后可指定本单位人员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审计厅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予以限制。

  (五)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泽宇

  联系电话:88219308

 附件: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附件

科研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