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长安历史文化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核,同意以下教师申报的长安历史文化研究项目立项。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项目科反映。
科研处
2023年9月13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长安历史文化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核,同意以下教师申报的长安历史文化研究项目立项。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项目科反映。
科研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