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西安文理学院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核,
拟批准胡有宁等2人立项服务地方专项重点项目,李莺等6人立项服务地方专项一般项目,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项目科反映。
科研处
2022年11月17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西安文理学院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核,
拟批准胡有宁等2人立项服务地方专项重点项目,李莺等6人立项服务地方专项一般项目,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项目科反映。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