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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西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西安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推进落实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创新工作,坚持产才融合发展、靶向引才育才,有效保障全市“十项重点工作”人才需求,根据《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市科协面向全市实施“西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选拔青年科技人才进行资助培养,现将2020年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院院士大会上提出的“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聚集人才,着力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要求,拓展学会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充分发挥院士专家聚集的专业优势,强化对青年人才苗子的发现举荐作用,着力支持青年科技工作者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培养领军人才,造就拔尖人才,培育创新团队,努力形成具有科协系统特色的人才发现、培育、评价工作体系,切实发挥人才是支撑发展第一资源的作用,提高我市人才未来科技竞争力,为我市追赶超越提供重要人力资源保障。

二、项目执行周期

2020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三、项目类别及经费

(一)项目类别

1.基础研究类:开展数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医学、工程与技术基础学科等方面的研究。

2.工程应用类: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战略新兴产业及其有关产业领域,开展工程应用类探索研究。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

2020年计划资助项目30个,每个项目资助金额1-2万元。

四、相关要求

(一)项目实施单位需具备条件

组织机构健全,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各高校、企业科协。

(二)项目申请人需具备条件

1.年龄33岁以下的在西安工作的男性科技人员[198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年龄35岁以下的在西安工作的女性科技人员[1985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3.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

4.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5.已经或正在承担中、省、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

6.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不受理项目组主要成员提出的新的项目申请。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陕西省科协及西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的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向科研处提出申请。

(二)科研处对项目申请人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后进行评审推荐,确定不超过10个项目上报。

(三)市科协对项目进行终审,经公示后下发立项通知并下拨资金,各实施单位和个人组织开展项目实施。

六、申报材料

申报所需材料:《2020年西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4份

七、时间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9月24日。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该日之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及排序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吴燕妮 隋汶静

电话:88259856


附件材料

                                      科研处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