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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0]3号)》(见附件),请各单位组织好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近期为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4月3,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本年度教育部规划课题中设置国别和区域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主要资助围绕国别和区域教育以及重大的国际教育问题开展的研究,共设置10项课题,资助强度及要求与国家一般和教育部重点课题相同,其中2项课题单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其他8项单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完成时间均为一年。

3.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办法详见附件。

4.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2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2份,复印件1份),《活页》6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2)加盖公章的用并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学前教育学院和师范学院限报5项,其余学院限报3项,需列出推荐顺序)。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xawlkejichu@163.com

联系人:吴燕妮 隋汶静

电话:18991866516

附件材料                                   科研处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