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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科研团队的通知

  各学院:

  为凝练科研方向,汇聚人才,培养学校科研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进一步提高学校科研水平,加强我校科研团队的梯队培养和成果产出,根据西安文理学院《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西文理〔2019〕84号)相关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我校2020年度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原则:按照西安文理学院《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团队组建须依托现有各类科研平台、重点扶持学科、一流专业等平台。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联合组建。科研团队应紧密围绕地方经济社会重大发展需求,确立切实可行的建设目标,把自身的发展与地方经济建设、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在对地方主导产业的深入持续研究与创新中培育优势和特色。

  2.申报条件:团队带头人应具有明确的创新性学术思想、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并具有充分的时间从事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主持并完成省部级项目及以上(含在研项目)或者主持完成20万以上横向科研项目。

  3. 申报要求:团队成员应在年龄、学历、职称、专业等方面形成合理的比例和梯度,在学科知识结构、解决问题的技能及人际关系技能等方面应具有互补性和多样性。成员4-9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团队带头人只能主持1个团队的申报;团队一般成员原则上不能参加两个以上团队(科研成果不重复认定)。

  4. 申报名额:优先支持各级各类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申硕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扶持学科及申硕学科可按研究方向申报2-3个科研团队;其他平台可申报1个科研团队。每个学院经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申报总数不超过3项。

  二、时间要求

  1.各学院负责申报组织工作,要对申请材料(含简况表、申请书和标志性成果)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签署意见。学院汇总,排序推荐。

  2.所有标志性成果均应该为通过科研服务平台认定核实的成果,不需要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3.各学院于2020年1月15日将简况表(附件1)报送科研处;

  2020年3月6日16:00前将汇总表(附件2,科研院长签字加盖学院章)及申请书(附件3)各一份(含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刘立焱  电话:88272304

     相关附件

上一条:关于做好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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