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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提名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报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4个奖种。其中,前三类主要由学校通过省教育厅提名。

提名项目包括专用项目和通用项目,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二、基本条件

学校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西安文理学院。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12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12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名工作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积极组织项目筛选、打磨,准备有关提名材料,务必于48日之前将拟申报项目名单上报科研处,以便后续工作组织和安排。

2.拟申报青年科学奖的项目,在联系好提名专家或组织后,请务必于415日之前与科研处联系,以便学校安排单位公示事宜。

3.专用项目须在2022415日前自行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请各学院仔细研读附件,认真组织,如有问题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董少飞、杨养锋

联系电话:88272304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

5.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

6.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7.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研处     

20224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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