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西安文理学院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核,
拟批准胡有宁等2人立项服务地方专项重点项目,李莺等6人立项服务地方专项一般项目,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项目科反映。
附件 2022年西安文理学院服务地方专项项目拟立项表
科研处
上一条: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2023年度重大、重点课题选题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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