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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果要求

(一)申报数量

各理工科二级学院原则上每学院不少于2项。

(二)完成人要求

推荐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11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成果的完成人参加评奖,仅从事管理和辅助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完成人。

第一完成人应为我校全职教师或科技工作者,通过我校申报的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为西安文理学院,完成单位总数不超过5个。

依法在陕西高校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且每年在陕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对华友好、为我省高校科研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教师或科技工作者也可作为完成人参与评奖。但作为第一完成人时,仅限我校全职人员。

(三)完成时间要求

推荐成果必须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即20211130日前实际应用。

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所列论文专著应在20211130日之前发表,其他成果类型可在20221130日之前完成。

所列专利证书颁发日期、标准规范发布日期,应在20221130日之前,但成果整体技术实施应在20211130日前。

软科学类必须在20211130日前采纳应用。

科普类作品应在20211130日前十年之内公开发表。

(四)下列成果暂不列入科普奖的范围:

1.科普论文;

2.科普报纸和期刊;

3.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

4.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培训教材;

5.科幻类作品;

6.科普翻译类作品。

二、填报要求

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包含主要研究内容、科学发现点、科学价值、同行引用及评价、应用情况等。

技术发明、开发、推广类:包含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

软科学类:包含主要研究内容、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被相关部门、企业所采用情况及效益情况等。

创新驱动奖:包含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在陕西省的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

科普奖:应客观、准确、扼要地介绍科普作品的受众、创新手法、表现形式、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的内容、发行情况等。

其中,推荐成果代表性论文专著或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总数不超过10项,其中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部)。申报书中主要发现、发明及创新点不超过5页,客观评价不超过2页。纸质版推荐书附件总共不超过60页,其中其他附件不超过20页。

三、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时间为2023118:0012818:00,请各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完成网络申报,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书原件pdf版回传系统。

(二)推荐单位公示。拟申报完成人应于202312218:00前,将成果名称、成果简介、完成单位、完成人、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主要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目录、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等信息(以上内容汇总于一个word文件)反馈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5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处理无异议的成果方可由学校进行推荐。

(三)纸质材料报送。网络申报结束后省教育厅将组织网络集中形式审查,通过审查的成果,于2023215日前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纸质版推荐书(由系统生成打印,应带有水印。主件、附件一并装订,单双面打印均可,不需另加封皮)1份盖章签名后报科研处,科普奖推荐书中需提供最新版本的原著1套。推荐书不予退还。

联系人:董少飞、杨养锋 电话:88272304

附件: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指南



科研处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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