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2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结项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按照工作计划,现就 2022 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所需材料
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项审批表》;
2.结项报告查重报告(查重报告首页加盖项目依托单位公章);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立项证书(复印件);
4.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立项评审活页;
5.结项成果摘要,简述主要观点、创新内容、社会影响等(3000 字);
6.结项报告全文,结项报告的排版格式见陕西省社科网资料下载;
7.发表或成果转化情况。已发表的需提交论文封面页、目录页、版权页和正文页;已转化的需提交获奖、采纳等印证材料(印证材料包括:研究报告的签批件(复印件)或主要观点被应用的文件、通知、规划等正式文件(复印件));外文提交相应的中文概要说明,并划出标注字样)复印件;
8.《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重要事项变更审批备案表》(限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以上结项材料按顺序胶订成 2 册,(正文用小 4 号宋体字,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相关资料表格在“陕西省社科网”(http://www.sxsskw.org.cn/zlxz/)下载。
经学院审核后,填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项报送清单》盖章后于4月25日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
二、结项要求
2022 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陕社科联〔2022〕39 号)的结项要求如下:
1.提交按立项时所要求的研究成果,结项报告不低于 1万字。
2.免于评审
①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研究成果)在研究周期内,在国内公开出版的学术性期刊(含《陕西社会科学》)或省级以上报纸理论版发表,且标注“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经审核符合要求,可免于评审;
②研究性成果被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地市党委、政府采纳(含省社科联《社科要报》采用),经审核符合要求,可免于评审;
③研究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关机密不宜公开,但质量和水平已得到省级有关部门认可采纳,经审核符合要求,可免于评审。
符合免于评审的项目,仍需按要求提交结项申请资料,办理结项手续。
3.专家评审
非免于评审项目,由省社科联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联系人:徐灵书

联系电话:029-88219308

附件: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题报告封面及排版格式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项审批书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项报送清单.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重要事项变更审批备案表.


科研处
2023年4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生态文明和生态经济研究”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