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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外语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持续推进我省外语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促进我省外语学科学术繁荣,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清华大学出版社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2023年度陕西省外语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新文科视域下的外语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

  2.国际传播能力提升与外语人才培养研究

  3.学科交叉视域下的国别区域研究

  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外语教学的研究

  5.信息技术与翻译融合研究

  6.“四新”背景下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建设研究

  7.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外语跨学科建设研究

  8.新文科建设与大学外语教学改革研究

  9.数字赋能与外语教育教学研究

  10.基于信息技术的外语类课程思政创新模式研究

  11.外国文学研究及文明互鉴

  12.国际传播力与对外话语体系建设研究

  13.外语类一流学科和课程建设研究

  14.职业院校外语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

  15.思政教育融入外语教材创新研究

  16.外语教师信息化素养研究

  17.外语教师线上发展共同体研究

  18.陕西文学与文化的对外传播研究

  19.服务区域发展的外语人才培养体系研究

  20.相关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

  本项目列示的为研究方向,具体题目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研究题目与研究内容过宽过大,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课题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共同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申报。项目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该项目限项,请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排序后上报。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2.课题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于4月10日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 WORD 文件格式,汇总表以 EXCEL 格式)一并报送。相关资料表格在“陕西省社科网”(http://www.sxsskw.org.cn/zlxz/)下载。

  三、课题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清华大学出版社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立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课题经费

  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 1 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结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课题结项

  (一)本课题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 3 万字的研究成果(成果形式包括:结题报告、学术论文、调研报告、解决方案、教材等与课题研究有关的材料)及 3000 字左右的研究成果精简版;

  (二)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项目检查,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经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同意,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联 系 人:徐灵书

  联系电话:(029)88219308

附件:
2023年研究项目申报附件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3 年 3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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