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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3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奖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由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统称提名者)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可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创新驱动秦创原奖。省科学技术奖其它奖种提名事宜另行通知。

(一)专家提名

详见陕西省科技厅通知,请申报人自行联系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进行申报。

(二)单位提名

以我校名义申报的项目可通过陕西省教育厅和西安市人民政府提名。其中,获得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二等奖(含)以上的项目可通过陕西省教育厅提名,其他项目通过西安市人民政府提名。

(三)提名等级

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创新驱动秦创原奖分为创新驱动秦创原杰出贡献奖、创新驱动秦创原贡献奖两个类别。

提名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提名项目正式提交后,提名等级建议不得变更。

提名项目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种情况。评审专家严格遵照评价标准评审,分别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独立投票表决。“提名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提名“二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三等奖。

(四)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提名手册中明确的有关要求外,还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15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15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自然科学奖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的作者;技术发明奖项目必须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发明人少于三人时除外)。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完成人。

4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完成人(前三人)不能作为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2021年度和2022年度连续两年经评定未获奖的项目(人选),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提名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8.用于支撑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提名项目中出现。

9.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审批的相关领域提名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或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两年(2021531日后审批)的不得提名。

10.在陕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且每年在陕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人士(2023531日前累积时间),可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名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的须提供全职在陕工作证明。

11.提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候选人(或组织),近5年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或“陕西省三秦友谊奖”的优先推荐。

12.严格科研诚信要求,原则上科研工作管理人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

(五)提名项目(人选)公示

提名项目(人选)请按《提名手册》要求准备公示材料提交科研处进行公示。提名项目(人选)包含合作单位的,需要在所有完成单位公示。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通用项目提名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提名书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提交,纸质版提名书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电子版提名书与纸质版提名书应严格一致,未通过系统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

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提名书附件应根据项目主件内容对应整理,并在系统中上传。书面提名书中须提供原件(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专家提名意见、完成人合作关系等),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提名书对应页面。

纸质版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单双面不限。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纸质附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如原件是彩色的一律采用彩色复印件。

各提名项目完成人可于202375日起凭提名号登录省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登录路径:陕西科技信息网(http://kjt.shaanxi.gov.cn)——点击 “科技业务”栏下方“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凭提名号登录填写。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提名材料包括:合作单位公示证明、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科普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

四、时间安排

(一)提名摸底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于623日(星期五)前,将拟申报项目名称、奖励类别(即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等填入《2023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申请提名项目汇总表》反馈科研处。拟通过陕西省教育厅提名的项目,请在项目后备注。

科研处根据情况统一向提名单位申请提名号。各相关单位应认真组织,不同奖励类别提名号不同,应在反馈科研处前仔细考虑。

(二)上报公示材料

625日(星期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每个项目的公示信息发送科研处组织公示。公示材料包括每个项目的公示信息(doc)、《回避专家申请表》打包提交。

通过陕西省教育厅提名的项目,还需提交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获奖证书扫描件。

(三)在线填报

75日(星期三)17:00报奖系统开放,凭下发的提名号和口令登录填报。

(四)提交材料

1.拟通过陕西省教育厅提名的项目(需获得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

1)于711日(星期二)12:00前完成在线提交,将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学校统一上报教育厅进行审查。

2)通过审查后打印纸质版提名书,于724日(星期一)前与附件材料一并提交科研处。

2.拟通过西安市政府提名的项目

1)于717日(星期一)17:00前完成在线提交,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提交科研处。

2719日(星期三)-21日(星期五)根据西安市科技局审查意见进行补正。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网上系统填写材料前应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2.各项目申报人认真阅读《提名手册》按要求准备材料。

3.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4.提名手册、专家回避表下载地址https://kjt.shaanxi.gov.cn/kjzx/tzgg/309152.html。汇总表、公示信息模板下载地址http://xakj.xa.gov.cn/kjdt/tzgg/648c0260f8fd1c1a7033d0e2.html,拟通过教育厅提名的项目参照填写。

5.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董少飞、杨养锋

联系电话:8827230415529211580

 

科研处

20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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