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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诚信建设永远在路上

 

一、历史起源

科学研究是指为了增进包括关于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利用这些知识去发明新的技术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工作。

科学研究工作是科学领域中的检索和应用,包括对已有知识的整理、统计以及对数据的搜集、编辑和分析研究工作。

1.科学研究的特征需要诚信

1)探索性与创新性:科研工作区别于一般劳动性工作之所在。

2)继承性和积累性:科学研究工作必须建立在科学的方法和知识基础上,而这些方法和知识是人们通过大量的科学研究所积累发展形成的,我们利用了这些方法和知识,就体现了科学研究的继承性,同时我们在科学研究中的创新,也为科学的发展积累了知识。

2.科学研究内涵的演变呼唤诚信

19世纪以前,科学兴起。1663年,英国皇家学会规定,科学不可干预社会生活,科学实践为社会所带来的好处十分有限,在科学界处于支配地位是业余科学知识爱好者和有经验的学识渊博之人。从事科学研究不为任何私利,只是为了探索真理。

   19世纪以后,具备一切基本设施的专业性研究机构开始设立。科学研究职业化后,科学知识的生产与科学家个人的经济和其它利益并没有直接联系在一起;科学研究的成果是社会协作的产物,因此它们属于社会所有,科学家获得的是科学共同体内部的承认和个人声望。人们相信,利益往往与偏见联系在一起。

20世纪以后,科学活动成为千百万人谋生的职业。知识生产开始与利益问题直接挂钩,对科研资源的竞争也日趋激烈;科学研究逐步专业化,科研分工使得单个科学工作者仅仅只能在有限的领域里,具有独立自主的判断能力和科研操作技能;科研人数增长,科研体系内部激烈竞争,声望和名誉方面的竞争也日益变得突出化和尖锐化了,社会生活各个领域都与科学有着紧密的联系。

规避科研中的利益冲突,排除偏见与歪曲,确保科研结 果的客观性和可信性成为需要重视的问题。

3.早期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应对与治理

科学系统形成了一种具有高度有效的自我控制和自我治理的机制,使得科学共同体有足够的能力应对科研不端行为。

科学共同体的每一位成员都是科学系统的潜在“看门人”(gatekeeper),同行评议以及以同行评议为核心的论文审查制度足以消除不同形式的欺骗、实验上的失误、研究者的失误,防止和发现自欺行为及偏见。

4.科研不端行为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科研不端行为极大地影响了社会对科学的信任,逐渐受到社会的关注,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如果科技界对个别科研人员的不端行为缺乏有效的发现和惩处机制,则必然损害社会公众对科技界的信任,进而对科技事业产生负面影响。今天,科研上成功对科研人员的压力和诱惑越来越大,必然有个别科研人员的行为与唯实求真的职业操守背道而驰。科技界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

5.科研不端行为进入政策解决的层面

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制定和推行一系列防范和惩戒科研不端行为的法规、政策和指南。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要把教育引导和制度约束结合起来。视情节追回责任人所获利益;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实行“零容忍”;在晋升使用、表彰奖励、参与项目等方面“一票否决”;建立健全科研诚信审核、科研伦理审查等有关制度。

未经科学验证的现象和观点,不得向公众传播。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要将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科研人员同期主持和主要参与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同期主持的不得超过1项;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在聘期内或项目执行期内擅自变更工作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要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兼职要与本人研究专业相关;对短期内发表多篇论文、取得多项专利等成果的,要开展实证核验,加强核实核查。

二、概念规范及常见不端行为

1.概念

科研诚信主要指科技人员在科技活动中弘扬以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崇尚创新、开放协作为核心的科学精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循科学共同体公认的行为规范。其研究行为应当符合两类标准:用伦理原则衡量并受伦理原则指导的研究行为(科研伦理),以及用专业标准衡量并受专业标准指导的研究行为(科研诚信)。

2.中国科技部诚信办《科研活动诚信指南》

1)研究选题;2)课题申请;3)研究资源配置;4)数据的收集与使用;5)数据的保存 与共享;6)科研伦理与实验对象安全问题;7)文献引用;8)成果署名;9)投稿与发表;10)同行评议;11)学术交流与合作研 究;12)成果归属与转让;13)利益冲突的规 避;14)教育、培训与指导;15)科研管理;16)科研不端行为的防范。

3.常见不端行为与典型案例

1)伪造数据:无中生有,没有做过某个实验、试验、观察或调查,却谎称做过

2)篡改数据:只保留有利的数据,添加有利的数据,夸大实验重复次数,夸大实验动物或试验患者的数量,对照片记录进行修饰等。

3)抄袭剽窃:使用他人作品的内容而“不注明来源”,即不承认该内容来源于他人的作品,而把他人作品的内容当成自己的。

4)不当署名只有那些对该研究做出了重要和实质性的贡献、且能够对其相应部分负责的人,才能署名。作者的排名次序关系到作者获得承认的程度,排名次序不当也就意味着科研人员之间的荣誉分配不公平;作者排名主要是依据合作者对本论文的实际贡献大小来执行的,按照惯例,一般实验的实施者和论文的执笔者是论文的第一作者,其他人则按照实际贡献的大小来排名。

5一稿多投与重复发表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 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 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重复发表指作者将已经出版、发表的著作或论文,全部或部分原封不动或仅作细微修改再次投稿;将多篇已经发表了的论文,各取其中一部分“嫁接”成一篇论文后再次投稿;语种变化型投稿;拆分发表;低水平重复研究。

6其它不端行为:利益冲突;时间精力冲突等不断行为。

三、科研诚信建设永远在路上

1.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

2.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

3.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

4.切实加强科研诚信的教育和宣传

5.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6.加快推进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

附件:科研诚信建设永远在路上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