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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0日纪委扩大会议学习资料

 

高校、科研院所科研腐败案例

  

  2013年以来,学科带头人、知名教授、系主任——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的顶尖科研人员,接连传出因贪腐被调查的新闻,暴露出科研经费分配、使用与监管中的诸多薄弱环节。

   随着我国国力的增强,建设创新型国家被提上日程,国家加大了对科研的投入力度。近年来,我国科研经费每年以超过18%的速度递增,2012年突破了万亿元大关,达到1万余亿元,占GDP1.98%2013年的投入更是占到了GDP2.05%,成为世界上对科研投入总量居第三位的国家。

   科研的高投入带来了成果的高产出,我国每年的专利项目有7万多项,省部级以上的有3万多项;但同时科研腐败也愈演愈烈:把科研经费当成工资福利的有之,把科研经费当成交通费、旅游费的有之,把科研经费当成修建楼堂馆所经费的有之,把科研经费拿来购买高档汽车甚至当零花钱的有之。

   北京市海淀区是我国高校、科研院所最为密集的区域,有39所普通高等院校,以及中国科学院41个研究所。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统计2005年至2012年立案侦查的高校与科研院所职务犯罪情况,发现涉罪人员遍及图书馆、博物馆、餐饮部、制服房、留学生办公室、装备处、财务部、教材科、外宾招待所、加油站、车队、卫生科等40余个部门。

  不过,人们注意到,2013年以来,学术大腕、学科带头人、知名教授、系主任,甚至是候选院士——这些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的科研人员,尤其是学术界的大佬、知名教授在全国范围内不断传出被查消息。

  2013年元旦前夕,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原主任段振豪有期徒刑十三年。

  案发前的20115月,段振豪被列入中科院该年度候选院士名单,源于他在地球科学领域研究成果显著,在国际上影响较大。他是国际地球化学最高奖(哥德斯密特奖)评委,国际重大科学计划(地球深部碳探测)共同主席。

  20117月,段振豪虚报冒领差旅费,涉嫌贪污,中国科学院监察审计部门核实后将其移交司法机关。据报道,2002年至20117月间,段振豪担任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执行直至结题验收全过程。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认定,段振豪和他的秘书车春兰使用虚假票据报销差旅费、复印装订费、租车费、劳务费,骗取科研经费100万余元。他还伪造虚假开发合同,使用虚假票据报销,骗取科研经费5.85万元。段振豪被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段振豪上诉后,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维持了原判。

  在段振豪领到一审判决后不久,据权威媒体报道,20133月,又一位学术大佬、原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常务副院长、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走上浙江省杭州市中级法院的刑事审判法庭。

  陈英旭是中国水环境治理领域的知名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担任过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显示,陈英旭出事,源于他2008年正式接手的“太湖流域苕溪面源污染河流综合整治技术集成与示范工程”(以下简称“苕溪课题”)。“苕溪课题”隶属于迄今为止我国资金投入总量最大的环境科研项目“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苕溪课题”总经费高达3亿余元,其中国家拨付经费1亿余元。20088月至201112月,陈英旭用自己课题总负责人的身份,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余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如果这一指控被认定,将可能创造贪污科研经费的新纪录。

  如何遏制科研腐败,这是亟待解决的一大课题。有专家指出,出现科研经费腐败,首先是科研制度过于行政化造成的。我国的科研制度往往是以课题项目制的形式在运行,课题项目的申报往往是由单位领导、资深教授、学科带头人担任组长,课题组长对课题的人、财、物具有高度的支配权,而这过于集中的权力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其次是监管不到位。对课题项目组的监管往往是由一些不懂业务的行政人员在实施监管,这种监管由于缺少专业性,不能发现项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对项目运行中到底哪些钱是该花的、哪些钱是不该花的缺乏有效的监督,造成项目组对经费支配的随意性。同时由于对与之相关的部门、行业监管不严,课题组虚开发票并不是什么难事,这就为科研腐败提供了可能。

  第三是科研制度管理缺乏弹性。一个课题项目的申请,往往是在没有作好充分前期准备的情况下为申请而申请的,在这种情况下,经费填报往往是根据管理部门确定的大致额度来闭门造车。并且按现在的管理规定,当年的科研经费额度不能结转,用不了就要收回,再加上科研人员的人力劳动在编制经费预算中没有办法体现,这都导致科研人员为了花钱而去造假,而不是为了科研需要而去花钱。

  第四是科研经费的设置不合理。项目经费过于集中在某些大项目,而这些大项目一般都是由单位领导、资深教授、学科带头人等牵头才能申请成功,而那些科研能力足、创新意识强的年轻学者却因缺乏影响力而申请不到足够的经费。这就导致有些项目因经费过剩而滋生腐败,而另一些项目则因经费匮缺而无法运行。

    还有专家认为,应尊重科研人员,让他们的劳动价值得到应有的体现。比如探讨科研经费中个人劳务费的支出比例,比如借鉴国外经验,对他们研究出的优秀科研成果给以大额奖励等,让他们从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中体验到学术尊严。这样他们在做科研时才能专心,在用经费时才能有公心,而不是挖空心思去搞一些乱七八糟的票据来套现。还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科研体制,在项目申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上都公开、透明。行政管理要真正起到服务的作用,需要花费的科研经费国家会提供充足的保障,不该花费的钱一分钱也不能浪费;真正做到根据研究进度去花钱,而非根据年度的额度来强制花钱和收回。并且,还要加强对科研经费的审计把关,加大对学术腐败的惩治力度。只有把学术权力关进学术制度的笼子,让它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真正遏制住学术腐败,也才能真正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